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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确认康清波等3位同志文旅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26-11-03 15:07 阅读人数:1

  (永人社专技〔2026〕29号)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根据《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确认陈星泉等34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泉文旅职改〔2026〕9号)文件通知,我县康清波等3位同志文旅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经2025年度泉州市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等2个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经研究,同意批准确认康清波等3位同志相应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6年10月17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文物博物助理馆员(1人)

  永春县文物保护中心:康清波

  二、群众文化助理馆员(2人)

  永春县文化馆:高钰铮

  永春县旅游服务中心:林佳璐

  请予公布。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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