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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061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2-11-02 10:10 阅读人数:1

  永人社函〔2022〕12号

苏昌溪等2位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的建议》(第10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的主要问题是“目前我县各企业招工难,求职者找到合适的岗位难、用人单位招到适合的人选难、招普工难、招高端人才更难等等”,我局根据县域实际,措施如下:

  1.鼓励企业用好用活鼓励引才聚才十条措施、加大柔性引才,解决高端人才招聘难问题。根据《永春县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永委办发〔2020〕8号、《永春县鼓励重点民营工业企业引才聚才的十条措施(试行)》(永委人才〔2020〕8号) 、《永春县柔性引才管理办法(试行)》(永委人才〔2020〕9号)等文件精神,鼓励龙头企业用好用活鼓励引才聚才十条措施、加大柔性引才,提高引才针对性、实效性。据统计,至目前,我县共有高层次人才789人,柔性引才文件出台后,共柔性引进15人(其中:第二层次5人,第三层次4人,第四层次2人,第五层次4人)。

  2.鼓励企业加强人才载体平台建设,用好柔性引才平台,解决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支持企业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今年3月,博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获批2022年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根据《永春县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的若干措施(试行)》(永政办〔2021〕23号)文件规定,对企业建立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县级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鼓励用人单位与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在永春的社会实践项目对接,柔性引才,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试点基地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工作生活待遇补贴支持。今年3月,我县已经上报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双选项目6个。

  3.鼓励企业用好市、县人才优惠政策,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21年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安居补助专项行动的通知》(永政办〔2021〕14号)文件精神,2019年3月22日起,对首次在永春企业、引进的科研院所就业或自主创业,年龄35周岁以下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实行安居补助,分别按照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的大学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多发放24个月。社保补助方面,2021年2月8日后来永,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个人缴纳部分予以全额补助,补助金额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2019年以来,共有884名高校毕业生符合来永就业创业安居补足条件,发放补助资金266.1万元。

  4.鼓励企业积极参加线上线下并举的企业用工引才服务系列活动,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我县多措并举搭建对接平台,全力服务企业招工引才。2022年,永春县人社局打出“稳岗、招工、引才”组合拳,开展“春风行动”线上系列招聘活动12场,推动各乡镇举办现场招聘会34场,带领企业赴贵州、江西等省外参加人力资源对接活动9场,目前,完成入职3650人,基本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开发永春人社云上招聘小程序,提供“掌中求职”“家门口就职”等就业便利服务,截至目前,已注册企业71家,发布招聘职位3922个,浏览量累计85755次,求职者投递简历累计750份次。

  领导署名:林华毅

  联 系 人:丁永坚、潘明丽、林春梅、施进金

  联系电话:0595-23890911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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