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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林业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1号建议的答复
2025-06-15 08:31 阅读人数:1

  永林函〔2025〕9号

  答复类型:A 类

李国进等4名代表:

  《关于支持印石山老枞水仙茶树保护的建议》(第11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2月份,县林业局和湖洋镇协同全部完成老枞水仙茶树种植范围内共70亩林地的劈草清杂工作,为茶树生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2月25日,县林业局组织工作人员到相关山场开展外业调查,经实地勘查,种植点范围内共有老枞水仙茶树52株,其中预估树龄百年以上的28株。已对老枞水仙茶树相关外业调查数据进行整理汇总,根据《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最美古树群项目的通知》(闽绿委〔2025〕2号)文件要求,已于5月8日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市林业局汇总上报省林业局。县林业局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安排护林员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乱砍滥伐、非法采摘等违法行为。

  老茶树是茶产业的珍贵资源,兼具历史文化与品质保障价值。县农业农村局先后争取省、市各级资金投入开展保护工作,2009年,湖洋镇溪西村5株百年水仙母树被列为省级优异茶树种质资源;2024年,通过国家产业园项目推动又投入176.8万元建设闽南老枞水仙茶种质资源圃。针对印石山老枞水仙,县农业农村局借力永春县列入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契机,推进全县老茶树保护工程。明确责任,加强法规建设,打击违法破坏行为;设立专项资金,划定保护区域,限制人为干扰,鼓励生态种植并给予扶持奖励;支持科研机构开展老茶树研究,定期监测健康状况,推动可持续开发;通过媒体、网络等多渠道宣传,在产区普及保护知识,提升公众及茶农、消费者的保护意识。

  衷心感谢您对永春县印石山老枞水仙茶树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刘建斌

  联 系 人:陈国强

  联系电话:13489596535

  永春县林业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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