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人社函〔2025〕35号
答复类型:A类
蔡鋆泽代表:
《关于传承弘扬美岭精神的建议》(第10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产业人才引进。当前,我县正不断加大招商引才力度,吸引大批企业和人才进驻我县投资发展,鼓励优秀人才来我县工作。一是在“涌泉”行动中积极集聚各类人才,县人社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永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永委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在就业岗位、实习补助、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生活补贴、社保补助、创业支持、引才奖励等方面,强化措施落实,吸引各类人才来永就业创业。二是持续开展“师带徒”引凤项目大赛,推动人才、项目和资本的有效对接。永春县作为全省首批“师带徒”引凤计划试点县,2021年起,主动承办福建省(永春)乡村振兴“师带徒”引凤项目大赛,吸引各类人才、项目、资本走进永春、落地永春,推动“引才育才+招商引资+创业就业”深度融合,总结形成“师带徒”引凤计划永春模式。四届大赛共征集有意向来永落地项目413个,完成项目签约 198个,项目包含工业产业、农业产业、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医疗康养等各行各业。
二、加强企业经管人才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和组织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著名高校学习深造,到省内外知名企业学习交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开展“企业家素质提升领航行动”,依托永春青商学院,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的企业家培训体系,邀请清华大学等专家教授来永举办AI赋能民营经济发展培训班,赴浙江大学开展永春县青年企业人才新质生产力专题研修班暨高层次人才国情省情市情研修班,已累计培训产业人才215名。2025年6月,举办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高级研修班,组织37名企业经营管理者到北京大学进行研修,帮助永春县初创企业经营管理者提升素质能力,推动初创企业健康发展,提升其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创造价值的能力。
三、积极兑现人才优惠政策。积极兑现人才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据统计,2024年度,我县共新增认定省级高层次人才7人(其中,A类人才2人,B类人才2人,C类人才3人);新增认定市级高层次人才356人(其中,一层次3人,二层次2人,三层次12人,四层次41人,五层次47人,六层次142人,七层次109人);2025年已认定市高层次人才146人。已拨付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津补贴153.77万元,引才奖励2.6万元。
四、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要求,县职改部门做好人才评价工作,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人才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职改部门遵循县域产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注重实绩,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科学合理评价人才,不断提升职称评审质量和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永春县域人才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邹鹏翔
联 系 人:潘一鸣
联系电话:0595-23897819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