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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53号建议的答复
2026-05-25 16:36 阅读人数:1

郑俊鹏代表: 

  《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商铺经营行为管理的建议》(第1153号)收悉。该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教育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安局、文体旅游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协调部署 

  县市场监管局始终将校园周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并将优化营商环境理念融入日常监管与服务全过程。一是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召开全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梳理分析薄弱环节和问题根源,部署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推动各方责任层层落实。二是开展联合督查春季、秋季开学以来,与县教育、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深入全县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2次全覆盖督查以食杂店、小餐饮、流动摊贩等为主要整治对象,聚焦食品经营资质、食品和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关键环节,对照任务清单逐项核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2025年以来检查学校食堂540家次,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1559个(包含操作间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穿戴不规范问题已全部整改)),查处简易程序案件2发布宣传报道27篇、典型案例2期,形成有效震慑。 

  二、突出重点,提升管理实效 

  围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文化环境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对校园周边餐饮店、食品销售店、食品摊贩等进行全面摸排,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以油炸食品、面制品、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环节,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对餐饮摊贩的卫生条件、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过程进行严格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码标价,文明经营。2025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主体244家次,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快速检测98871批次二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中开展校服、玩具等儿童学生用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三无”产品、标识标签不完整、不准确,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缺失,利用标签标识造假、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检查经营户52家,查处案件4件。三是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校园周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督促校园周边所有烟草经营户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警示标识。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指导(如涉及餐饮服务)。2025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检查校外培训(托管)服务机构81家,责令改正6家,开展约谈1起,立案查处广告违法案件1起 

  三、多措并举,规范从业秩序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加大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的巡查整治力度,积极探索“城管+学校”联动,采取“车巡+步巡+盯守”方式,落实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管控,防止流动摊贩无序聚集。对于多次违规经营的摊贩,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今年来,共清理整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等100多摊(次)。 

  四、部门联合,形成协同管理 

  一是县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文旅、城管等部门联合,围绕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商铺,开展拉网式排查与专项整治,重点排查违规经营、向未成年人售卖违禁品、卫生不达标等问题,责令有关商铺对照检查发现问题予以整改,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县教育局将校园周边商铺经营情况纳入校园安全日常排查范围,要求各学校定期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商铺进行排查,鼓励学校教师、保安、学生及家长担任校园周边商铺监督员,协助排查违规经营行为,发现违规经营线索及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并跟踪整改进度。 

  五、强化宣传,压实主体责任 

  坚持监管与宣教相结合,提升各方责任意识。通过召开约谈会、发放告知书、现场指导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将校园周边安全、健康消费、辨别不良商品等内容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和安全教育体系,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校园广播、宣传栏、手抄报比赛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理性消费、远离低俗物品和烟酒危害等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消费观念和辨别不良商品的能力,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三无”食品、低俗玩具、赌博性质物品等,主动远离不规范经营商铺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消费小卫士”等实践活动,推动学生主动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监督,形成自我保护、自我约束的良好氛围。二是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家校群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校园周边商铺不规范经营的潜在危害,引导家长关注孩子日常消费情况,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工作,共同监督校园周边商铺经营行为。三是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联合对校园周边商铺负责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四是印发《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围绕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主题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引导学生及家长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不随意购买路边小摊贩的劣质食品、“三无”产品等。行动以来,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5场次,食品安全专题培训14次,发放宣传材料700余份同时,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处理涉及校园周边的消费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教育、公安等部门将继续加强联合执法行动,针对性地开展校园周边联合检查执法,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苏荣臻 

  人:黄秀敏 

  联系电话:0595-23876213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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