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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49号建议的答复
2026-06-05 10:34 阅读人数:1

李爱华及2位附议代表:

  《关于农村养老服务提升的建议》(第1049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人社局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养老服务设施概况。截至2025年12月底,永春县户籍总人口约57.59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1.85万人,人口老龄化率达到20.57%,人口老龄化日趋明显。目前,全县养老设施包括养老服务机构20所,其中:1所县老年公寓、19所乡镇敬老院;44所长者食堂、165所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8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个“党建+物业+养老”服务典型点、3所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88个养老服务分站、12个“银杏乐龄学堂”、3个银杏乐龄家园,养老设施村(社区)覆盖率100%。

  (二)养老服务发展概况。全县养老机构已运营入住老年人5所,在院老年人350人,护理人员69人,护理员老年人配比1:5.07;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2乡镇全覆盖,辐射170多个村(社区),辐射率约74%。2025年以来发放高龄补贴856.025万元,兑现落实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400人次150.34万元;2025年6月至2026年1月,为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特困人员投保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已理赔154人31.367万元,理赔率已达87%。总结提炼相关做法在各级媒体刊物发表,《永春县从“老有所养”走向“老有颐养”经验做法》获《人民政协报》报道,《永春县破题养老服务改革 织密“夕阳暖红”民生网》在省委《调研内参》刊发、《永春县:铆足“三力”护航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在省民政厅集中整治工作《简报》刊发等。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农村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夯实水平提升基础。近年来,我县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县人社局协办意见,自2011年以来,我县先后出台《永春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及《永春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永政文〔2015〕18号),从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政府缴费补贴、建立丧葬补助制度及“长缴多得”激励机制等方面,不断织密养老保障网。一是基础养老金稳步提升。目前,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31.42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10.17万人。基础养老金标准已从政策实施之初逐步提高至每人每月190元,切实保障了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二是困难群体代缴全覆盖。2025年度,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实行全额或部分代缴养老保险费。例如,为3356名重度残疾人全额代缴67.52万元;为2428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全额代缴48.92万元;对符合计生政策的两女户或独生子女户父母给予额外缴费补贴。上述措施有效减轻了农村老年困难群体的缴费负担。

  (二)强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在做好社会保障的同时,县民政局立足部门职责,持续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硬件和软件建设。一方面,盘活存量,开展乡镇养老机构遗留问题攻坚整治。牵头成立县乡镇养老机构遗留问题攻坚整治专班,有序稳妥盘活运营乡镇养老机构。通过建立“联合会商、联合勘验、信息共享”机制,对我县存在问题的乡镇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逐院建档、逐案分析,研究制定“一院一策”的整改路径与解决方案。重点协调解决土地规划、建筑安全、消防审验等环节中因政策变化或手续缺失造成的“堵点”“难点”问题。另一方面,做优增量,织密养老服务网络。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县民政局拟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策划生成永春县公办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6亿元,建筑占地约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729.95平方米,计容面积约30741.08平方米。拟建设2栋养老用房,1号楼拟建地下1层,地上13层,1层设置康复用房、医疗室、全科诊室等医疗康复设施,2层为阅览书画室、影音室等娱乐用房及评估、职工休息等辅助功能用房,3-13层为老年人护理室及公共起居厅;2号楼拟建地下1层,地上13层,地上1层设置多功能厅、文体活动室等文娱健身用房,2层为评估、职工休息等辅助功能用房,3-13层为老年人护理室及公共起居厅。预计设置363间老年公寓,项目建成后将新增约680张床位,将大大提升公办养老服务能力。

  (三)加强农村留守、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深化兜底保障。一是建立定期探访制度。依托村(居)委会、老年协会、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对农村留守、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定期上门巡访,了解其生活状况和需求,协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强化智能关爱。聚焦失能、失智、独居、空巢老年人防走失、防意外需求,经镇村全面摸排,投入专项资金为1000名特殊困难老年人配备防走失智能手环,提供实时定位、紧急求助、健康监测服务。今年4月启动“银龄智护 安心出行”上门发放行动,以数字化手段降低老年人走失、跌倒、突发疾病风险,切实守护特殊困难老年人安全。三是整合救助与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老年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同时,对低保和计生特殊家庭人员中的完全失能老人提供护理补贴,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上门提供助浴、助医等照护服务。

  近年来,虽然农村养老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接下去,我局将致力发展养老服务,推动2026年长者食堂、新建或提升农村幸福院、银杏乐龄学堂、养老服务分站等项目建设。督促一都镇、吾峰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早日投入使用,促进县域中西部养老服务发展。同时,不断夯实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强化运营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衷心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沈奕勇

  联 系 人:林锦裕

  联系电话:0595-23865158

  永春县民政局

  2026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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