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6-00021
- 备注/文号:永政〔2026〕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2026年7月17日永春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现通知如下:
王卫阳同志任永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施立新同志任永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肖海华同志永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郭美西同志永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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