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5-00074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5〕6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8
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永春县蓬壶镇桃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暨概算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永春县蓬壶镇桃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复函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春县蓬壶镇桃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编码:2402-350525-04-01-111875)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蓬壶镇
三、项目单位: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系统3套,共计2.01万平方米;修复河道缓冲带47984平方米,提升流域水质;对桃溪流域两岸农田修建生态沟渠,截留农田退水并进行处理,总长度3.457公里;对桃溪上游壶东溪、锦斗溪建设生态护岸,总长度4.237公里。
五、主要设计标准:
项目工程等别为V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根据《建筑抗震设计标准(2024版)》(GB/T50011-2010),该区域地震基本烈度为VII度,基本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该区Ⅱ类场地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
六、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3670.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891.32万元,独立费用504.72万元,基本预备费169.8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费58.4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费用46.6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采购事项等有关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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