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5-00075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5〕6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30
永春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永春县东平镇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永春县东平镇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510-350525-04-05-540271)建设,对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建设地点:永春县东平镇
三、项目单位:永春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镇域内新增路灯378盏,更换已损坏路灯254盏;沿溪滨路增设数字监控10处,沿太平街破损树池修复,绿化补植等;东平街与轻工大道交叉十字路口现有绿地提升200㎡;太平村老年文体活动中心篮球场提升560㎡;东平镇偏远山区搬迁集中建设安居工程绿化、照明、监控提升及配套附属设施提升。
五、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金额为28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6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批,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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