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2-3000-2025-00049
- 备注/文号:永民老〔2025〕1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1
玉斗镇、桂洋镇、吾峰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老区跨越发展市级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社指〔2025〕65号)文件,经研究,现下拨2025年老区跨越发展市级补助专项资金60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款项直接拨付到各有关乡镇项目实施单位。
二、请严格按照《泉州市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 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请抓紧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要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管,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按申报内容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验收合格按时完成,取得应有的成效。
四、建立报告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按照《永春县民政局关于实行老区项目月报及年报制度的通知》要求,每月底将项目实施进度报县老区办备案。项目完成后及时将项目公告公示、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材料、项目实施成效等情况报县老区办备案。
五、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5年老区跨越发展市级补助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5年老区跨越发展市级补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民政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5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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