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65-0101-2026-00001
    • 备注/文号:永文体旅〔2026〕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7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7 14:37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fjy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春县文体旅游局办公室,电话:0595-23888599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在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8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5条,政策解读0条,互动交流2条、部门动态4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1件,没有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与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合规、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无设立门户网站,主要依托“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把日常监督检查作为提升工作质量的有效抓手,加强自查自纠,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严格落实县政府开展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问题抽查整改工作,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新时代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仍存在工作人员公开理念树得不牢、主动公开意识不足,以及公众参与渠道不够畅通等短板。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对经办人员和各业务股室负责人的培训,重点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信息公开的最新工作要求,选取信息公开正反典型案例开展专题研讨。二是拓宽互动渠道。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重点信息。切实提升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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