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63-0101-2025-00007
- 备注/文号:永安委办〔2025〕2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2
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泉州市餐饮行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方案》(泉安办〔2025〕37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永春县餐饮行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春县餐饮行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餐饮行业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餐饮行业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泉州市餐饮行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方案》(泉安办〔2025〕37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链条加强餐饮行业安全管理,压紧压实安全职责,有效防范和减少餐饮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突出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关键,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主线,紧盯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作用,广泛运用“手机小程序”“随手拍”安全隐患排查助手,提升餐饮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燃气安全等管理水平。
三、整治重点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完善“三张清单”,实行“四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结合实际开展“5S”现场管理以及“六有”可视化管理;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完善企业内部员工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制考核,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风险分级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充分运用“手机小程序”等数字化手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形成闭环整改;
(四)消防安全:涵盖消防责任制、建筑消防设施、餐饮后厨消防安全、电气消防安全、易燃可燃物品、安全疏散条件、内部装修改造、应急处置能力等8个方面;
(五)房屋安全:依据建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场所(含自建房)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和装修等有关活动及建筑结构安全排查治理;
(六)特种设备安全: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七)燃气安全管理:燃气使用的日常安全管理,落实餐饮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维护、校验工作;
(八)应急管理:依法依规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及时评估修订;
(九)落实商贸行业政策法规标准:落实商贸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法规、标准等情况(包括产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
四、工作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以及《中共永春县委 永春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通知》(永委发〔2023〕2号)、《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补充通知》(永安委〔2024〕12号)要求,确定并落实本次安全整治工作分工如下:
(一)县工信商务局:负责餐饮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餐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餐饮行业加强安全管理;指导、督促餐饮业醇基燃料使用安全工作,全面摸排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督促指导餐饮行业企业(含小餐饮)及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
(二)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做好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依法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督促整治火灾隐患。
(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四)县住建局:负责依申请办理餐饮行业经营场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手续,负责指导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场所结构安全性问题排查整治,对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场所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五)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对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燃气行为;督促燃气企业指导餐饮场所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落实定期安全检查规定。
(六)县应急局:负责对餐饮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实施监督管理(不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七)县文体旅游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星级饭店餐饮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县财政局: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所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九)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村(社区)和网格员对餐饮场所全链条安全监管的作用,配合工信商务等相关部门开展餐饮行业安全整治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全面动员部署(7月10日前)。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县城管执法局督促燃气企业提供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底数,县工信商务局负责摸清全县餐饮经营单位底数,县市场监管局、乡镇政府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依据《福建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福建省食品摊贩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配合提供餐饮经营主体相关信息,并由县城管执法局、工信商务局于7月9日前报县安委办。
(二)企业自查自纠(7月31日前)。餐饮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迅速行动,全员参加,按照企业规模、类型分别对照《永春县餐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附件1)、《永春县小餐饮安全生产检查清单》(附件2),逐个部位、逐个环节、逐个岗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解决存在问题,并逐一登记造册建档备查,确保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县工信商务局要督促指导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运用手机小程序,熟练掌握小程序中的AI自动隐患识别与辅助整改功能,实现企业全员开展线上隐患排查、整改,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推动餐饮行业安全监管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转变,鼓励有条件的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升事故预防质效。
(三)部门联合检查(9月30日前)。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餐饮行业点多面广的特点,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对辖区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联合检查,进一步督促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实施挂牌督办。
(四)政府督查抽查(11月30日前)。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规定,及时组织对本辖区餐饮行业安全整治进行督查抽查,及时总结、汇总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县安委办将结合安全生产质效评估,对全县餐饮行业“一件事”全链条监管进行督查抽查。
(五)巩固提升阶段(12月31日前)。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餐饮行业“一件事”全链条监管工作机制。
六、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餐饮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细化检查重点,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协作,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扎实、有序地推进餐饮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专项整治方案于7月10日前报送县安委办。
(三)强化警示宣传。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围绕监管职责深入宣传餐饮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导作用,结合宁夏银川“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双乐小吃店“10–13”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等近年来发生的餐饮行业事故,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处处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判共性问题,着力补齐监管工作短板,在整治行动期间因地制宜推动出台一批既管当前又利长远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健全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餐饮行业突出风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的工作机制。
联系人:陈俊鸿、王永基,联系方式:0595-23796967,邮箱:ycsafet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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