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63-0101-2026-00002
    • 备注/文号:永应急〔2026〕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3
    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6-01-30 11:3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烟草公司:

      临近岁末年初,企业生产节奏加快,抢工期、赶进度意愿强烈,检维修作业增多,安全生产风险交织叠加。2025年9月28日,石狮市祥芝镇莲坂村福建省库西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不同程度中毒,其中1人死亡;2025年12月23日,永春县兴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因外包作业引发的事故,造成3人中毒窒息死亡。为全面加强我县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和市应急局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有色、建材、纺织、农副食品加工等有限空间重点监管企业,聚焦发承包管理、检维修、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推动企业从严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各项安全管控措施,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摸底辨识,着力解决底数不清、风险不明问题。

      1.全面摸底辨识。要再动员再部署,集中人力物力,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企业监管台账。要督促指导有限空间企业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附件1),全面开展有限空间辨识确认,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完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2.设置警示标志。要督促指导企业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

      3.强化物理隔离。要督促指导企业对可能产生有毒物质(如CO、H2S、氰化物等)的有限空间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或者其他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未经审批进入。

      4.应用先进技术。要指导企业结合实际,推动应用监测预警、电子围栏等先进技术手段,优化生产工艺、改进设备设施,建立专业作业队伍、降低作业风险,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强化规范作业,着力整治违章作业、蛮干乱干问题。

      5.规范作业审批。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期间,所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均需向属地乡镇和工业园区报备并报县应急局工业危化股。作业前必须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人员职责分工、作业场所、作业时间、作业程序以及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对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员进行审批。

      6.严格作业流程。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认真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 46768-2025)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每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不得超过2人。作业前要严格进行现场确认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通风、检测等措施;作业过程中要持续通风、检测,作业中断后再次进入前需重新检测;作业结束后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清点人员、装备,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

      7.强化作业监护。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实行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度,以正式文件明确作业监护人员,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应当全程进行监护,与作业人员保持实时联络,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者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发现异常情况时,监护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应当立即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组织科学施救。未做好安全措施盲目施救的,监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

      8.加强检维修管理。要督促指导企业在有限空间场所检维修作业前,对存在可能危及安全的物料、能量及设备设施采取隔断、封堵、关闭、移除等安全隔离措施,并上锁挂牌或设专人看管。有限空间内盛装或残留的物料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应采取清空、清洗或置换等措施。作业中使用的工具、设备需符合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要求,严禁违规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器具。

      9.严管外包外委。要督促指导企业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工程委托、发包管理,在委托、发包前对受委托方的制度规程、设备配备、教育培训、救援演练、安全业绩等情况开展核查,确保具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要明确双方安全责任,落实对承包商的统一协调、管理和定期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包而不管、一包了之”。

      (三)强化应急准备,着力整治处置失当、盲目施救问题。

      10.配备设施设备。督促指导企业根据有限空间危险因素的特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泵吸式和扩散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至少各1台)、机械通风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并对相关用品、装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11.开展应急演练。要督促指导企业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专项应急预案应每年至少演练1次,现场处置方案应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四)强化宣教警示,着力破除意识淡薄、常识匮乏问题。

      12.加强警示宣传。要充分运用应急管理部编制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明白卡、系列挂图、宣传海报、设备使用“微视频”等素材,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应急救援基本常识。要围绕近期有限空间事故案例,特别是我市工贸企业事故案例,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讲清违章作业、冒险盲干、盲目施救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推动树牢安全防范意识。

      13.强化教育培训。要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对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未经培训合格不得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期间,每家企业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或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五)强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整治安全基础薄弱、现场管理混乱问题。

      14.持续标准化提升。要督促指导企业对照工贸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并落实涵盖作业流程、风险管控、隐患治理、承包商管理等全环节的标准体系,聚焦检维修、特殊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环节,运用泉州市“33456”工作法,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实施安全风险“四色”动态管控、强化现场“5S”管理、完善“六有”可视化警示标识,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摸清底数,健全监管台账(1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动态摸排更新)。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要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全面查漏补缺,分门别类建立健全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监管企业台账,并纳入监管重点,防止失控漏管。

      (二)强化警示教育,开展教育培训(1月23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应急局将组织一次覆盖辖区各乡镇、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人员以及所有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线下专题教育培训,围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标准及事故案例,邀请省、市级熟悉有限空间领域的专家,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特别是我市2025年的“9·28”和“12·23”两起事故教训,提升乡镇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从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开展全覆盖检查,落实闭环管理(3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督促指导企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隐患台账,切实抓好整改。要坚持执法监管与指导服务并重,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帮助培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明白人”,提升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县应急局将联合属地乡镇、工业园区组织力量对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落实闭环整改,涉及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风险隐患。

      (四)持续总结提升,夯实安全基础(3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深入剖析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认真总结,提炼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并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突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重点内容,运用泉州市标准化“33456”工作法,逐家落实企业标准化提升,夯实安全基础。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集中攻坚整治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落实,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推动整治走深走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把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集中攻坚整治的重要内容,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要全程参与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有限空间各项管控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请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于2026年1月23日前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监管企业台账(附件2),2026年3月31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含附件3)上报县应急局工业危化股。

      联系人:陈俊鸿、王永基,电话:0595-23876967

      邮箱:ycsafety@126.com

      附件: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

      2.永春县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监管企业台账

      3.永春县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

      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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