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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41
2025-12-22 10:06 阅读人数: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号

闽(2019)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14867号

权利人

刘火英

不动产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单元号

350525101003GB10060F00010070

不动产坐落

永春县桃城镇工业园区大门对面中翰花苑车位32

备注

(2025)闽0525执恢920号

 

 

 公告单位: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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