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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6-02-12 15:58 阅读人数:1

  兹有潘克拉、刘清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永春县五里街镇儒林社区居委会桃源至尊7#902的不动产证书{闽(2018)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01683号、闽(2018)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0168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克拉 刘清炳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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