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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6-03-20 11:22 阅读人数:1

  兹有涂金枝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永春县下洋镇涂山村80号的不动产证书{证书号:永春集用(1995)字第01306008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涂珍珠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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