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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23
2026-04-21 10:29 阅读人数: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号

闽(2020)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04653号

闽(2020)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04654号

权利人

黄伟峰、林丽云

不动产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单元号

350525115004GB10005F00220011

不动产坐落

永春县石鼓镇桃场社区及桃联社区永春宝龙城市广场二期16#206

备注

(2025)闽0525执恢1395号、(2025)闽0525执恢1395号之一

 

 

  公告单位: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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