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自然资源 > 确权登记
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公告 〔2026〕14号
2026-04-16 10:52 阅读人数: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春县八二三中路22号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面积 备注
宗地面积 建筑面积
1 350525116002JB10001W00000000 永春县东平镇太山村 永春县东平镇太山村村民委员会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2216 / 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
 
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