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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6〕18号
2026-07-03 16:11 阅读人数:1
  现有申请人提供被继承人不动产权属证明与继承相关材料,提出申请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我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坐  落 权属证明 被继承人 继承人及权利人 登记类型 宗地面积 土地分摊面积 建筑面积 备注
1 350525101002GB10389F00020139

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1号1幢一单元2602室

闽(2024)永春县总第0010号 林经伟

林永生

林永忠

黄淑美

转移登记 2373 13.03 111.97

按份共有情况:林永生占90%,林永忠,黄淑美占10%;

该不动产权系通过继承拆迁安置取得。

2 350525101001GB10019F00030007 永春县环翠路2号2幢二单元204室 永国用(2002)字第1549号,永春房权证桃城(环翠)字第0293号 陈金奏

李雅琴

陈文珑

转移登记 5968.14 19.24 84.91 该不动产权系继承取得。
3 350525115004GB10039F00120101 永春县石鼓镇金福路10号(福信财富中心二期车位117) 闽(2023)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12330号,闽(2023)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12331号 郑琼花 苏文泉 转移登记 10764 3.11 12.72 该不动产权50%系继承取得。
4

350525101002GB10005F00030014

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2号文彬商业城秀英楼1梯401室

永春国用(2008)第0782号,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01282号 陈炳川
黄秀玲
陈炳川 转移登记 5476.05 41.52 114.93

401套内专有建筑面积:106.53平方米,储藏间建筑面积:8.40平方米;

该不动产权50%系继承取得。

5 350525108001JC10342W00000000 永春县坑仔口镇玉西村585号 永集建(95)字第012010214号

康生财

康 线

康丽玲

康丽清

康丽春

转移登记 173.14 / /

按份共有情况:

康丽玲占50%,康丽清占25%,康丽春占25%;

该宗地上房屋未竣工验收,房屋产权暂不予登记;

该不动产权系继承取得。

  上述不动产权拟确定给相关继承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有异议的,向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直接进行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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