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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公告 〔2026〕23号
2026-07-09 16:29 阅读人数: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春县八二三中路22号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座 落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面积 备注
宗地面积 建筑面积
1

350525104019JB10001F00010001

永春县蓬壶镇仙岭村256号仙岭小学 永春县蓬壶中心小学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1751 2452.82 土地用途:教育用地
 
 
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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