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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6-07-09 16:30 阅读人数:1

  兹有林添成、李培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君悦江山8-405的不动产证书{闽(2018)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10833号,闽(2018)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1083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添成、李培花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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