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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规告〔2025〕29号(福邸壶景)
2025-06-12 11:39 阅读人数:1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泉州福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福邸壶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泉州福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变更内容:地下室负一层局部车位改为地下室机房及强电间,调整前停车位94辆,调整后停车位86辆,总车位减少8辆;地下室负二层局部车位改为强电间,面积增加232.69平方米,调整前停车位51辆,调整后停车位57辆,总车位增加6辆。调整前地下室面积6669.0平方米,调整后地下室面积6910.69平方米,地下室面积增加232.69平方米。对地下室减少的2辆车位补充增加到地面,调整后停车位数与原审批规划数保持一致。总建筑面积由73168.71平方米调整为73401.4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1081.04平方米调整为11313.73平方米。

  三、详见总平面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7个自然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相关行政许可。如在公示期内对我局审批事项有异议,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我局将依法向申请人提供异议人的姓名、申请事项等信息。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5- 23860488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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