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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桂洋急救站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2025-12-02 10:34 阅读人数:1

项目名称

永春县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桂洋急救站

申报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建设单位

永春县医院

规划许可编号

建字第350525202400018号

规划审批面积

总建筑面积2999.1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28.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0.7平方米

拟核实面积

总建筑面积2990.8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20.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0.32平方米

项目实施与许可存在不一致情况

部分围墙未按总平面图施工。

备注

详见附件

  本项目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9日,共7个自然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现按程序将本项目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的情况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凡是与该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以及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按上述现状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5-23860488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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