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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后公布
2026-03-20 16:06 阅读人数:1

  根据《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开陶瓷文化广场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准信息如下:

  证书编号:用字第3505252026XS0003640号

  项目名称:陶瓷文化广场

  建设单位名称: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依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春县城乡融合近期建设专项规划(2026-2030年)〉的批复》(永政地〔2026〕11号)

  项目拟选位置: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东平镇与桃城镇交界处

  拟用地面积: 0.9599公顷

  拟建设规模:拟用地面积95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硬化、景观绿化、文化展示与休闲体验设施、亮化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

  证书核发时间:2026-03-19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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