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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峰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重新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后公布
2026-04-14 16:29 阅读人数:1

  根据《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开吾峰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重新选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准信息如下:

  证书编号:用字第3505252026XS0004616号

  项目名称:吾峰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重新选址)

  建设单位名称:永春县吾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依据:《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吾峰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复函》永发改审〔2023〕54号

  项目拟选位置:永春县吾峰镇吾中村

  拟用地面积: 0.1907公顷

  拟建设规模:拟用地面积1907平方米,新建附属楼、消防设施、消防池、泵房等。

  证书核发时间:2026-04-13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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