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春县介福大德寨矿区陶瓷土矿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泉矿出告【2025】第2号
2025-12-01 17:28 阅读人数: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有关规定,受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中心”)组织,采用拍卖出让方式对福建省永春县介福大德寨矿区陶瓷土矿探矿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鹏源街10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场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50室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永春县介福大德寨矿区陶瓷土矿探矿权

  勘查矿种名称:陶瓷土

  地理位置:永春县介福乡紫美村、福东村

  矿区面积:1.6804平方公里,矿区范围由49个拐点坐标圈定,各拐点坐标如下:

序号

经度

纬度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18° 20' 15.374"

25° 26' 57.812"

27

118° 21' 5.043"

25° 26' 14.344"

2

118° 20' 25.056"

25° 27' 2.598"

28

118° 21' 4.225"

25° 26' 14.849"

3

118° 20' 26.118"

25° 27' 6.199"

29

118° 21' 4.224"

25° 26' 11.027"

4

118° 20' 32.722"

25° 27' 12.560"

30

118° 20' 56.210"

25° 26' 11.041"

5

118° 20' 36.965"

25° 27' 13.696"

31

118° 20' 55.322"

25° 26' 20.032"

6

118° 20' 38.228"

25° 27' 10.548"

32

118° 20' 52.432"

25° 26' 20.037"

7

118° 20' 46.351"

25° 27' 11.172"

33

118° 20' 52.501"

25° 26' 13.562"

8

118° 20' 51.721"

25° 27' 11.584"

34

118° 20' 41.523"

25° 26' 13.532"

9

118° 20' 54.795"

25° 27' 7.042"

35

118° 20' 39.945"

25° 26' 17.099"

10

118° 21' 4.234"

25° 26' 59.872"

36

118° 20' 34.234"

25° 26' 17.085"

11

118° 21' 4.233"

25° 26' 53.864"

37

118° 20' 34.234"

25° 26' 24.155"

12

118° 21' 12.111"

25° 26' 53.823"

38

118° 20' 43.643"

25° 26' 24.246"

13

118° 21'12.110"

25° 26' 47.375"

39

118° 20' 43.552"

25° 26' 26.439"

14

118° 21' 15.766"

25° 26' 47.363"

40

118° 20' 34.234"

25° 26' 26.485"

15

118° 21' 15.830"

25° 26' 42.209"

41

118° 20' 34.234"

25° 26' 55.079"

16

118° 21' 4.230"

25° 26' 42.250"

42

118° 20' 34.397"

25° 26' 55.079"

17

118° 21' 4.229"

25° 26' 36.523"

43

118° 20' 34.398"

25° 26' 55.464"

18

118° 21' 9.231"

25° 26' 36.589"

44

118° 20' 34.234"

25° 26' 55.461"

19

118° 21' 9.096"

25° 26' 21.593"

45

118° 20' 34.234"

25° 26' 56.444"

20

118° 21' 6.443"

25° 26' 21.659"

46

118° 20' 28.628"

25° 26' 58.704"

21

118° 21' 6.430"

25° 26' 21.289"

47

118° 20' 21.187"

25° 26' 54.406"

22

118° 21' 5.700"

25° 26' 21.310"

48

118° 20' 18.998"

25° 26' 56.747"

23

118° 21' 5.699"

25° 26' 21.196"

49

118° 20' 16.061"

25° 26' 55.742"

24

118° 21' 5.682"

25° 26' 19.768"

     

25

118° 21' 5.393"

25° 26' 19.762"

     

26

118° 21' 5.390"

25° 26' 14.631"

     

  资源储量:根据《福建省永春县介福大德寨矿区陶瓷土矿地质调查报告》,本次拟出让范围圈定两个矿体,估算潜在资源量为461.32万吨。

  勘查工作程度:草根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出让年限:5年

  出让起始价:8.402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营利法人。

  (二)截止报名时间,竞买人未被列入“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本次探矿权公开拍卖出让活动为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1.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竞买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竞买人指的是意向竞买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竞买保证金”字样。

  2.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买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

  3.若竞买成功,竞买人即成为竞得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按时足额缴交探矿权出让收益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本中心将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买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买人《竞买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确定竞得人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买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本中心指定的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开户账号:152690100100256264103660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现场)拍卖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29日

  拍卖时间:2025年12月30日15时

  拍卖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42室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qzcq0595.com)下载《福建省永春县介福大德寨矿区陶瓷土矿探矿权拍卖出让文件》等材料(项目编号:QZKY20250002)。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29日17时。

  竞买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7时。

  (三)申请报名方式:本次公开出让的探矿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应至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用户名在本中心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价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买人应注意竞买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买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买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买单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填写和签章的《竞买申请书》、《竞价承诺函》;

  6.竞买人须登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mnr.gov.cn/”查询,将未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信息结果截图;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将未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信息结果截图;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将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结果截图。并将上述截图结果打印盖章提交产权交易机构。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意向竞买人电签同意《福建省永春县介福大德寨矿区陶瓷土矿探矿权拍卖出让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探矿权出让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以不低于起始价的竞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起始价为人民币8.402万元,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

  (三)本次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的,停止该探矿权拍卖。

  (四)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福建省永春县介福大德寨矿区陶瓷土矿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向税务部门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八、风险提示

  竞买人参加报名申请,即视为对该探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竞买人应提前进行考察与踏勘,费用自理。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范围的地质工作程度较低,存在找矿风险。出让方提供的勘查区块有关找矿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方不作任何承诺。所有参与竞买人视同认可投资风险并自行承担。

  (二)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环境保护、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存在探明矿产资源后无法转采的政策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竞买人需对矿区进行现场踏勘的,可按本出让文件提供的地理位置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出让人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同时竞买人可向出让人进行咨询,详细了解探矿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

  (三)竞得人须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勘查作业,在勘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勘查),竞得人在受让探矿权矿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时,涉及使用林地的应依法依规办理林地报批手续。有关用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他设施引入工程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四)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义务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五)竞得人应依法依规推进勘查工作,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编制勘查实施方案,及时投入开展勘查工作,提交勘查成果,做到绿色勘查,不得“圈而不探”。若后续可达到转采条件的,应按绿色矿山建设及相关管控要求建设、开采。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违约责任、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或竞得的;

  3.竞得人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4.购得拍卖标的的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拒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6.竞得人未按时与出让人签订《福建省永春县介福大德寨矿区陶瓷土矿探矿权出让合同》且逾期不整改的;

  7.竞得人未按《福建省永春县介福大德寨矿区陶瓷土矿探矿权出让合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对竞得人出现上述第1至6条违约行为,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①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福建省阳光矿政系统、永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通报;

  ②没收竞买保证金,竞得人已经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③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对竞得人出现上述第7条违约行为,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逾期未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出让人有权解除《福建省永春县介福大德寨矿区陶瓷土矿探矿权出让合同》,并会同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没收竞买保证金,竞得人已经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及矿业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探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做好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综〔2023〕13号)、《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73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6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即:在出让时征收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陶瓷土(原矿产品)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3.1%)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陶瓷土矿产品销售收入由选矿转为原矿的转换系数为0.69。探矿过程中,如有新增符合转采的矿种,转采时应按有关规定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

  (二)本次探矿权拍卖出让交易服务费用由竞得人支付,交易服务费按《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收费标准》具体计算,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

  (三)永春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867700,

  交易中心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91,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