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32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五新”示范推广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52号)、《永春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和农业“五新”示范推广专项资金项目的批复》(永农发〔2021〕230号)精神,2022年1月17至19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组织对永春长贵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的2021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和农业“五新”示范推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现将验收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19日至1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62661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 362600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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