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490号)、《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变更石鼓镇市级农业产业强镇内容的报告》(永农发〔2022〕184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1月22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组织对永春县石鼓镇人民政府承担建设的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现将验收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62661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
附件:石鼓镇市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验收情况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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