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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卫健局2023年第三季度行政处罚汇总表
2023-10-11 17:04 阅读人数:1

 

永春县卫健局2023年第三季度行政处罚汇总表
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违法地址 违法事实 处理依据 处理结果 处罚文号 罚没金额(单位:元)
1 缪中晋 永春县桃城镇榜头街15号  2023年9月5日,永春县卫生健康局接到群众举报永春县桃城镇榜头街15号“现代牙科”涉嫌无证行医,2023年9月7日永春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法人员到桃城镇榜头街15号“现代牙科”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经营者缪中晋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1、没收药品、医疗器械;

2、没收违法所得拾元整,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闽永卫医罚〔2023004 5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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