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20-0101-2020-00043
    • 备注/文号:永仙政〔2020〕6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仙夹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8
    仙夹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7-28 15:47
    永仙政〔2020〕60号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仙夹镇人民政府 

      2020728 

      (此件主动公开) 

      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安委〔20207号)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我镇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了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3个专题、7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1个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村和镇直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3 个专题和7个专项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各村、各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镇党委、各村、各单位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各村、各单位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县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村、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我镇实施意见,按照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全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镇安办牵头,镇党政办、宣传办,镇司法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镇直各单位负责) 

      (二)梳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专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相关部门“三定”规定,对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项及安全生产支持保障事项进行梳理,明确各部门的审批事项、监管权力和责任事项、“打非治违”事项;对新业态生产经营活动,在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监管部门前,由镇党委、政府明确监管部门,建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追责有据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镇党政办、安办、发改办牵头,各村、镇直各单位负责)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完善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镇安办牵头,各村、镇直各单位负责)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不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不落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等问题。(镇安办、工信办、派出所、路长办、国土所、卫健办、宣传办、科技办、消防办、环保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镇直各单位负责)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镇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城乡接合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教育、民政、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镇消防办牵头,发改办、宣传办、科技办、工信办、统战办、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所、村镇站、路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旅办、卫健办、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镇直各单位负责) 

      (六)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推动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桥梁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建设。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县乡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二是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落实“一超四罚”措施。三是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推动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异地用警、部门联动,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渣土车等车辆专项整治,严处酒醉驾、“三超一疲劳”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四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督促寄递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派出所、路长办,发改办、国土所、工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旅办、村镇站、财政所、安办、水利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负责) 

      (七)城市管理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燃气安全检查,抓好餐饮场所用气使用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持续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三是结合创建安全发展县,推动解决我镇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国土所、安办、发改办、宣传办、科技办、工信办、派出所、司法所、村镇站、路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站、卫健办、文旅办、环保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负责。) 

      (八)房屋安全与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全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户一房,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指导各村全面排查涉疫涉医场所和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的主体责任。二是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指导各村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高边坡等,健全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镇村镇站牵头,国土所、安办、路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卫健办、宣传办、工信办、文旅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负责) 

      (九)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配合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镇环保站、安办牵头,工信办、派出所、村镇站、路长办、卫健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派出所、村镇站、路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办、工信办、卫健办、环保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负责) 

      (十)自然灾害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检查水库大坝、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工程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和运用情况,已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监测站点、预警设施、镇级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设施运行、使用、维护及有关经费落实情况。检查防汛相关非工程措施更新完善情况。检查城镇低洼易涝点和地下空间安全隐患。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避灾点主要检查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通风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村屯、居民点,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国家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等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的森林火灾隐患。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排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等。(镇水利站、安办牵头,国土所、林业站、村镇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三、进度安排 

      20204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7月前)。按程序报批印发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3个专题实施方案、7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1个工作机制;召开全镇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要深入分析本辖区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城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要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村一册、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完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村、镇直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镇推广;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办,镇安办汇总梳理后上报镇党委、政府;202212月,镇安办将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上报镇党委、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安办具体组织,镇、村和各类单位(场所)三级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镇安办要抓总、抓统、抓协调,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分工细案;各责任单位要按工作职责,制定操作细案,强化措施要求,形成合力。各村、镇直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里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组(见附件1),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镇企业办、路长办、村镇站、环保站、水利站、派出所、消防办等有关单位派联络员参加,相对集中办公。镇安办负责日常工作,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每年摸排收集一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库,由镇党政领导挂钩整治;建立重大危险源督长制,明确每个督长的职责,督促履职到位;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各村、镇直各单位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各有关部门要抓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镇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各村要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各领域所有单位(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级各类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组每次指导检査执法,都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签名备查备案,跟踪督促整改,决不能一查了之、一交了之、一罚了之、一关了之,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凡因问题隐患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各村、镇直各单位落实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告、督查督办等制度。  

      (三)完善规章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红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保障体系,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制度,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执法,没有执法权限或超出执法权限的要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执法,企业也要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内部挂牌督办。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要组织指导服务组、志愿服务小分队、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要公开曝光一批行政处罚和黑名单案例,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调动群众举报隐患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严格问效问责。镇安办要加强对各村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组

            2.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3.细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6.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7.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8.城市管理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9.房屋安全与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10.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11.自然灾害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12.解决安全隐患“查不上来、整不下去”和推动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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