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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永春县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结果公示
2025-06-24 16:03 阅读人数:1
 
   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永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拨打我单位电话0595-23889598进行举报,我局将按规定进一步核实处理并给予保密。
序号 保障方式 申请人姓名 与主申请人关系 证件号码 户籍详细地址 人均月收入
1 实物配租 陈*清 申请人 350525******235327 东关镇溪南村 1281.5
陈*宇 子女 350525******190050 东关镇溪南村 1281.5
2 实物配租 郭*理 申请人 350525******01081X 横口乡福中村委会 0
3 实物配租 梁*胜 申请人 350525******094011 吾峰镇吾顶村 1500
梁*慧 子女 350525******304047 吾峰镇吾顶村 1500
4 实物配租 陈*欣 申请人 350525******205620 岵山镇和塘西路 400
5 实物配租 柯*发 申请人 350525******023034 蓬壶镇都溪村委会 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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