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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2026-07-17 15:11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及省、市关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永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的意见建议,准确研判社会稳定风险,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决策事项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一、事项名称

  重新公布永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管理的工作要求,规范征地补偿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服务永春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城乡融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

  结合永春县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状况,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总体合理,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本次决定维持原标准不变,予以重新公布。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1、对象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内容

  (1)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2)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3)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4)决策利益相关者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5)利益相关者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3、注意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事项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评估单位提出;

  (3)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四、公示有效期及参与方式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期间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信函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

  五、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鹏源街109号国土大厦

  联系电话:0595-23860327

  邮箱:yc23860327@163.com

  附件1:永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问卷(个人)

  附件2:永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问卷(团体)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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