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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永春县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6-08-21 15:28 阅读人数: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经摸排评估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工作规定,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永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用途管制股邮箱:yc23860327@163.com。

  二、通过致电方式反馈修改意见:永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用途管制股电话号码:23860327。

  三、意见建议征集截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附件: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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