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6-00013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6〕7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8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精神和要求,在组织指导、上报汇总与信息比对核对等基础上,经研究,安排80万元支持重点帮扶对象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到户产业发展)和乡镇开发公益性岗位项目,现给予下达(附件1-3)。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财政监管码CZJG001001001。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任务清单(附件4)、绩效目标(附件5)等要求,组织人员加强帮扶和指导服务,积极推动项目实施。要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发挥帮扶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要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切实接受群众的监督。要扎实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加强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跟踪督促和核查工作,确保精准使用资金,切实有效发挥资金效益;特别要督促公益性岗位项目单位按政策要求,严格落实上报的受聘人员,加强规范聘用、支出等方面手续,对补助资金不得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永春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金(重点帮扶对象产业就业帮扶项目)分乡镇安排情况表
2.永春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帮扶对象产业就业帮扶项目)支持脱贫户发展产业项目明细表
3.永春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帮扶对象产业就业帮扶项目)支持公益性岗位项目明细表
4.永春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金(重点帮扶对象产业就业帮扶项目)任务清单
5.永春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金(重点帮扶对象产业就业帮扶项目)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6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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