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3-00021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3〕21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13
永农发〔2023〕211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其他乡村振兴建设补助)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849号)文件要求,决定下拨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其他乡村振兴建设补助)5万元, 其中外山乡福溪村5万元(详见附件1),资金列支泉财指标〔2023〕849号。请各有关乡镇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其他乡村振兴建设补助)分配表
2. 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其他乡村振兴建设补助)任务清单
3. 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其他乡村振兴建设补助)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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